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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丈夫为了妻女生活轻松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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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我请求法官判我们离婚,这样,我解脱了,她也解脱了。”近日,一名瘫痪男子坐着轮椅来到秦淮区法院红花法庭,要求与身体健全的妻子离婚。围观市民见此情景,纷纷发出“离婚后,谁来照顾你”的疑问。这名男子听后摇头一笑,独自低语:“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恩爱夫妻遭遇飞来横祸,丈夫因伤瘫痪6

 

  “夫妻俩以前感情蛮好的。”看到男子递上诉状离去的背影,附近居民忍不住议论。原来,这名男子名叫陈强,与妻子徐丽20多年前经人介绍结婚,婚后育有一女。陈强与徐丽之前都是在国企工作,工作稳定,女儿也聪明活泼。夫妻俩的收入虽然不高,但是日子过得平凡而幸福,是旁人眼中的模范家庭。

 

  10多年前,陈强和徐丽因国企改制各自下岗。下岗后,陈强到南京一家建筑公司当了建筑工人。20058月,陈强在工作中不慎从高处的脚手架上摔下来,伤到脊柱,瘫痪在床。

 

  陈强瘫痪后,单位给予了一定的工伤赔偿,医药费并没有给家里造成很大的负担。面对飞来横祸,妻子徐丽开始还能积极给丈夫治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医药费已花光,而陈强的病却难见起色,疲惫的徐丽开始有了情绪,对陈强也有些疏于照顾。

 

  妻子疲于照顾,丈夫到法院乞求解脱

 

  为了早日让妻子得以解脱,近日到秦淮法院红花法庭起诉离婚。收到丈夫离婚的应诉材料后,妻子徐丽表示同意离婚,并愿意抚养女儿。但双方在财产分割方面,仍有分歧。

 

  秦淮区法院红花法庭审查后认为,陈强瘫痪已有近6年,与妻子徐丽的感情已无和好可能。考虑到徐丽同意离婚,并愿意抚养女儿。陈强瘫痪后治疗需要大量用钱,法院认为该案只有调解才有利彻底解决双方矛盾。

 

  为了方便陈强,主审法官多次上门进行调解,分别做夫妻双方工作。近日,夫妻双方对离婚及经济补偿达成协议,二人婚后的房产归妻子徐丽所有,妻子徐丽一次性补偿陈强50万元。女儿由妻子徐丽抚养,丈夫陈强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

 

  “谢谢了,我终于解脱了。我这种情况,离婚对大家都好。”离婚后次日,陈强及其母亲专程来到秦淮法院红花法庭,上门对调解离婚的主审法官表示谢意。陈强称,这次离婚,让盘亘在他心头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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