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男女在互联网聊天时相识,相处两月后步入婚姻殿堂,婚后短短一个多月女子便不辞而别,男子苦苦寻找未果,无奈只得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徐某某与被告张某某于2010年元月在网上聊天时相识。同年3月22日被告从四川来到舒城与原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生活了一个多月时间。2010年5月初因计划生育原、被告一起到四川被告老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途中,被告离开原告,至今双方没有联系。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徐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相识时间短,草率结婚,婚后也只相处一个多月时间,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现原告提出离婚,被告书面同意离婚,故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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