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三次起诉离婚,导致其妻子张女士因受刺激患上精神分裂症。近日李先生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后李先生向一中院上诉。
李先生称,婚后二人感情一直不和,没有共同语言,经常吵架。张女士说话总是冷嘲热讽,阴阳怪气,并多次拿菜刀威胁李先生。二人在一次争吵中,张女士拿围脖勒他,差点勒死,他报了警。为此李先生于2009年12月向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事后,李先生和张女士开始分居。张女士多次去被告单位办公楼及公寓闹事,去婆婆家喝农药以死相逼,并将李母的头部打伤。李先生认为张女士的所作所为已经让二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故于2011年4月份再次诉至房山区法院,被法院裁驳。
2011年5月,李先生第三次将诉状递至法院。在本次审理过程中,张女士已经语无伦次,神志不清。她分不清任何人,只是拿着手机里她与李先生的合影告诉身边的人她要找丈夫。庭审中,法官指着李先生问张女士是否知道此人,张女士摇头,当法官说此人就是李先生时,张女士走过去抱着李先生的胳膊说“回家……回家……”
法院依法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李先生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向一中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