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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离婚后干女儿嫁干爸 继承财产被前干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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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阅读:

   在干女儿的带领下老两口离婚,干女儿又和干爸领取了结婚证并继承遗产,却被前干妈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财产。记者今日获悉,昌平法院判决陈某返还李某2000元。

 

   李某起诉称,她与张老汉原是夫妻关系,陈某是他们的干女儿。

 

      20102月,在陈某的带领下李某夫妻二人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上载明,她与张老汉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随后,陈某和张老汉领取了结婚证,并在张老汉去世后作为其唯一继承人继承了张老汉的全部财产。

 

   李某称,她本身是智力残疾人,在未告知其子女的情况下,不该通过协议方式与张老汉签订离婚协议。为此,李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返还10万余元财产。

 

   庭审中陈某辩称,李某与张老汉离婚时已经商定无夫妻共同财产,且李某与张老汉的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处理完毕。

 

  ●法院审理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除另有书面约定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财产分割。

 

   鉴于张老汉在与李某离婚后已给付李某部分财产,且张老汉已去世,陈某应予以返还共同财产的剩余部分。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返还李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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