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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赌丈夫卖家产失踪三年 妻子两度起诉离婚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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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本是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因赌博变得支离破碎。结婚6年,丈夫失踪3年,妻子两度上法庭诉请离婚。日前,天津市河西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判决两人离婚。

 

    小莉是在津打工的外来妹,2005年初经人介绍与天津市男青年小刚认识,两人很快坠入爱河,于同年12月登记结婚。2007年,儿子壮壮出生。2008年初,小刚迷恋上网络赌博,开始不管家中妻儿。2009年春节,小刚趁小莉带孩子回老家探亲之际,将家中全部财产变卖用于赌博,随后便离家出走。小莉看到家中变故后,一边抚养孩子,一边多方寻找小刚,但至今未找到小刚的下落。这期间,小刚也未曾与小莉有任何联系。2010年,小莉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小刚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感情还未完全破裂,驳回了小莉的诉讼请求。20115月,小莉再次向河西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庭审中,小莉提出,小刚迷恋赌博,对家庭不负责任,儿子才4岁,若随父生活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因此请求判令由自己抚养,小刚支付抚养费每月800元。小刚未出庭,亦未答辩,放弃了出庭应诉、举证、质证的权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莉和小刚虽系自由恋爱自主婚姻,但婚后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未能注意对感情的培养;在家庭生活出现矛盾时,未能共同努力解决。小刚离家后,致使小莉无处寻找,家庭矛盾无法解决。法院认为,小刚在接到应诉材料后,不仅不积极努力,想法设法化解矛盾,反而采取消极回避的办法拒绝出庭,对家庭、婚姻采取不负责任的做法,可见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小莉要求与小刚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对小莉要求儿子壮壮随自己生活的诉讼请求,法院考虑有利子女生活和成长,且壮壮年龄尚小,一直随小莉生活,因此予以支持。法院判定由小刚承担部分子女抚养费,小莉要求的抚养费数额偏高,应予以调整,按每月350元给付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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