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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代精神病儿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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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阅读:

王某患上精神分裂症,70岁老汉代理儿子与儿媳马某离婚,近日,密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以夫妻感情未破裂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王某和马某于1985115日登记结婚,1986年两人生育一子,结婚后王某开始酗酒,并患上精神分裂症,妻子马某忙于挣钱及抚养孩子,对王某照顾不周。王老汉后将儿子接回老家居住,同时代理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庭审过程中,马某向法院哭诉,称自己对王某一直不错,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马某婚姻基础较好,夫妻感情并未破裂。马某在庭审过程中表现了很好的诚意,法院督促王某应珍惜已建立的夫妻感情,与马某加强夫妻间的沟通与交流,故此,法院作出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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