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李某经人介绍与外地来津的王某相识,两人再婚。共同生活5年后,李某无意中得知,王某在和他结婚时并未和前夫离婚,遂将王某诉上法庭,要求离婚。
李某称,与被告王某再婚后共同生活的前几年还算幸福美满。2010年,李某突然得知王某与其前夫2009年才正式离婚。后又获悉,王某并非60岁,实际年龄只有50岁。因怀疑再婚目的不纯,李某遂起诉王某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与前夫于2009年才经原籍法院调解离婚,其在本市与原籍公安机关登记的年龄相差10岁。
西青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以受到欺骗而与被告结合为由提出离婚,且态度坚决,经调解无效,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由于起诉时被告已与他人离婚,重婚情形消失,故应按照离婚处理。判决准许二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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