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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捉奸在床”离家出走两年 妻子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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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一男子被人“捉奸在床”,羞愧难当决定离家出走,两年多来杳无音讯。日前,其妻起诉要求离婚。经西青法院审理,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予以准许,同时,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角度考虑,判决二人的婚生子随母亲生活。

 

  原告张女士和被告马先生均系再婚,2005年登记结婚后,共同育有一子。然而新的婚姻生活并没有平静多久,2009年初马先生开始夜不归宿,后来竟被张女士的家人“捉奸在床”。为此,夫妇俩展开了激烈的争吵,马先生自知理亏,且羞愧难当,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离家出走,两年多来音讯全无。

 

  日前,寻夫无果的张女士将马先生告上了法庭,表示对方行为已经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导致感情破裂,起诉要求离婚,婚生子随女方生活,不要求男方给付抚养费。庭审中,马先生经法院公告送达传票,仍未出庭应诉,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法院依法缺席审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尊重、彼此忠诚,共同维系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原、被告经过一定了解组成家庭,且均系再婚,理应倍加珍惜,然而被告于2009年离家出走后至今已两年有余,从未与家人联系,亦未通过其他方式履行家庭义务,致使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现原告起诉要求离婚,可以认定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同时,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角度考虑,婚生子继续随母亲生活为宜。综上,一审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婚生子随原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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