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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为岳母还债 离婚后起诉前妻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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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阅读:

      为维系夫妻感情借款为岳母还债,未曾想婚姻关系仍然破裂。近日,王先生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前妻,要求其归还为其母还债所借的8万元,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先生与王小姐经人介绍于2008年开始恋爱,2009年结婚。婚后,王小姐因母亲有外债,多次要求王先生给其母汇款还债。王先生认为自己为普通职工,对岳母欠债的8万元难以承担。但王小姐多次夜不归宿,以不向家中寄钱就离家出走并以离婚威胁。王先生基于双方感情考虑,在没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向好友及自己家人先后借款8万元,并将该笔款项直接汇至岳母帐户。同时,王小姐承诺该笔款项为其代母还债借用的钱,与家中正常开支相区别。但其后,王小姐违背诺言,不努力工作,一争吵就离家出走,并数次与王先生断绝联系,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无奈之下,双方在法院判决下离婚。王先生认为,前妻应归还其替岳母还债的8万元,故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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