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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养"小三" 三次到法院起诉要和妻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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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阅读:

    生活条件好了,丈夫却玩起了“时髦”,在外养起了情人,并三次到法院起诉离婚。近日,经株洲县法院淦田法庭调解,这对夫妻达成离婚协议。

 

  张某与王某是一对中年夫妻,两人的小孩均已成年。经过多年打拼,他们在株洲市区及老家农村各有一套住房,经济条件好了起来。张某还在王某的支持下掌握了一门机械加工的技术,每月收入不菲。

 

  多年来,丈夫张某都会将每月的收入除开自己零用外,交给王某支配。但近两年,张某却玩起了“时髦”,在外包养了情人。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吵。

 

  去年4月和11,张某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两次向淦田法庭提起诉讼,请求离婚。王某知道后,找到了该县妇联,不同意离婚。妇联工作人员及时与法官进行沟通,做张某的工作,挽救他们的家庭,最后,张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撤回了起诉。但此后,夫妻感情并未出现明显好转。

 

  近日,张某第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这次王某却同意离婚。开庭当日,该县妇联再次应邀参与调解。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张某和王某自愿离婚,财产全部归王某所有,并且张某自愿补偿王某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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