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不能说话的原告,又没有请诉讼代理人,在庭审辩论的时候该怎样表达自己的意见呢?这样的问题摆在了新都法院的法官面前。新都法院日前在审理一起喉癌患者起诉离婚的案件中,法官允许不能说话的喉癌患者将辩论意见写在纸上,再由书记员朗读的方式,将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据了解,朱某是一名喉癌患者,这种疾病让他无法说话。近日,朱某由于与妻子的感情问题,将妻子起诉至新都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在该案立案时,新都法院法官李向东了解到了朱某的这一特殊情况,考虑到朱某可以通过书写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办案法官便以短信的方式与其交流,通过短信了解他的相关情况并通知他领取开庭传票和到庭时间。该案开庭前,承办法官专门为朱某准备了纸和笔,在获悉朱某没有委托代理人后,承办法官还特意为其安排了一名书记员在庭审中转述他的书写意见,使他能更顺畅地表达诉求。
庭审中,在轮到原告朱某发言时,现场一片安静。只见朱某拿起笔迅速地在纸上写着,然后将纸交给身边的书记员,书记员原原本本地将原告书写的内容念给法官与对方当事人听,这既维护了朱某的权利,也保证了诉讼的顺利进行。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