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发现前夫有婚外情还与第三者生有一子索要2000万财产
外遇引发天价分手费案
离婚后,莉莉(化名)才发现前夫在离婚前有一段婚外情。
她觉得前夫周先生办离婚手续前故意隐瞒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于是以周先生有过错为由要求他给付其夫妻共同财产的70%即2000万元。记者今日获悉,顺义法院正式受理这起天价离婚分手费案。
据悉,莉莉与周先生是“同学恋人”,1997年两人确立恋爱关系,2004年1月结婚,婚后育有女儿小雨。
莉莉起诉称,她在2010年3月协议离婚,理由是“双方感情破裂”。当时,两人约定女儿小雨由莉莉抚养,但没有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
离婚后,莉莉得知周先生从2005年开始便有外遇,他还与情人在2010年生下一子。碰巧的是,从2005年开始,周先生先后注册成立了多家公司。
莉莉认为,前夫当时的举动是故意隐瞒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离婚一事中,周先生负有全部的过错和责任,她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周先生返还其财产折款2000万元。
对于前期的起诉,周先生辩称,他没有故意隐瞒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当时他与莉莉是自愿协议离婚,并已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给付了莉莉财产折款100万元。他不同意前妻的起诉请求。
目前,这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法律看点
有配偶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其中包括经济方面的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方面的。
不少像莉莉这样的当事人无法查清前夫的财产,她们可以向法院提出让法院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离婚案的财产分割往往对无过错方作出有利的判决,具体比例是依照法院认定的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情节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