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先生咨询:
我母亲55岁,去年7月经人介绍再婚,婚后感情不错。但对方儿子一直在房子问题上做文章,我母亲也没在意。近日男方因患急症去世。请问:在法律角度上我们有没有应得的财产?对方有两个儿子,住在男方名下的200多平方米房子里。我母亲与后夫住男方名下另一套几十平方米房子里,没有什么财产,老两口也
没什么存款。房子问题上我母亲有应得的吗?如果有,我们也要争取。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杜黄海律师回复:
一、根据法律规定,你们没有,但你母亲有权继承;
二、你母亲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的人参与继承后夫名下的财产,但如果后夫已立,则应按遗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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