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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冠李戴”存在多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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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黄金周是不少市民仔细选房的好时机,但部分人要么被限购、要么受二套房首付需六成影响难以实现买房梦。于是,这其中有少数人开始打起借亲友名字买房的念头。

 

    前日,孝感人魏先生想在南湖一个楼盘买房,但是他刚来武汉做生意,不符合外地人购房的条件,被限购令挡住了。见他犹豫,售楼员便给他支招,问有无亲友在汉。得知魏先生的妹妹已经有了武汉市常住户口,便建议魏先生以妹妹的名义买房,买房后到公证处办个公证即可,今后再让魏先生的妹妹把房子赠与给魏先生。一席话说得魏先生十分动心。

 

    记者发现,目前各个楼盘存在较大的销售压力,对那些被限购而欲放弃购房的客户,售楼人员非常“努力”地帮他们找规避政策的办法,其中“借名买房”就是比较典型的现象。多个楼盘售楼部表示,打过“借名买房”念头的购房者确实有一些,主要是以父母或兄弟姐妹等至亲名义购房。

 

    在盘龙城一个别墅项目里,正在为限购发愁的陈女士,就得到了售楼员“借名买房”的建议,售楼员建议她以父母名义买房。不过,陈女士心里有些担忧,因为有兄妹三个,用父母的名字买了房,会否存在今后遗产继承的纠纷?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杜黄海表示,根据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签订购房合同和房产初始登记时是谁的名字,该房屋的产权就属于谁,个人私下签订的关于房产产权归属的约定协议,不可以对抗登记的房产所有权证书。如陈女士的担忧就很有道理,我国法律认定房产归属主要以房产证上的名字或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如果购房者还有兄弟姐妹,在房产尚未过户到自己名下时,父母发生意外离世,那么其兄弟姐妹享有房产的同等继承权。同样,利用兄弟姐妹名字购房,若兄弟姐妹与自己的配偶间存在离婚财产分割,也会波及该套房产。同时,对于借名者来说,意味着白白浪费了一次购房机会,今后自己买房也面临着限购和“被二套”的问题。

 

即使上述“关口”一切顺利,该套房子在过户时仍耗资巨大。根据现行规定,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房屋,需要缴纳4%的契税,过户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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