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的隐私,方便他们办理离婚后子女出国、贷款、房屋买卖、再婚等事情,青岛市南法院推出为当事人发送离婚证书制度。昨天上午,首批离婚当事人及代理人在市南法院领取了离婚证书。“以前拿着离婚判决书去办一些事情时,判决书里有很多我个人的情况,确实很不想让别人知道。现在有这个离婚证书,确实方便多了。”刚领取证书的张先生说。
离婚证 书“代替”判决书
昨天上午,市民张先生等人在市南法院领取了他们的离婚证书。记者看到,这份证书上只有他们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最基本的身份信息和离婚时间。市南法院李法官介绍,市民如果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的话,民政部门会发给当事人离婚证,用于证明他们离异的身份,方便他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办理各项事宜。“如果是到法院打官司离婚,法院会出具判决书作为证明。”市南法院民一庭李法官介绍,市民离婚后在生活中可能会办理子女出国、房屋买卖等事情,一些部门还需要法院开具的离婚证明,配合离婚判决书一起作为婚姻状况的证明。
李法官表示,离婚判决书中往往会提及当事人离婚的原因、双方财产分割的情况等个人情况,市民拿着这样的判决书去办理一些事情时,这些隐私都得不到保护。“就是出于这些原因,我们推出离婚证书制度,这样市民可以只拿着这张证书去办事。”李法官说。
判决书可免费申请离婚证
李法官表示,法院会根据离婚当事人的申请,在离婚案件审结后,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离婚证书适用于在市南法院一审判决或调解离婚且案件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李法官介绍,市民如果需要这样的离婚证书,可以带上判决书、身份证,再写一份申请书到法院来申办即可,申请书上应该载明申请人的名字、申请理由、离婚证明书的用途等事项,对符合条件的市民,将在申请后7天内发出离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也会给予答复。
“离婚判决书一式两份,当事人和法院各留一份,须由申请人本人领取并签收回执。”李法官说,申请人因故无法领取的,本院依据申请人递交的送达地址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