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 文章正文
夫妻离婚都想要房子 不妨竞价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专家支招

 

  离婚时,夫妻双方都要争房子,房子该归谁?昨日,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李俊副教授现场进行了法律咨询。离婚夫妻关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财产和子女上。

 

  属于的一套房子,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怎么办?李俊说,不妨让子女的利益最大化,把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但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担心房子实际落到对方手中,怎么办?当争议无法解决的时候,不妨来个竞价,价高者得,得房者向对方给予金钱补偿。

 

  李俊说,还有办法就是一方折价补偿,即按照判决时房屋的市场价格的一半,付钱给对方。“实在不行就把房子变价分割,即房子卖了大家平分钱。”

 

  李俊说,在中房子取得了房产证,一般情况下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有异议,就要拿出证据,当然,证据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李俊还答疑说,离婚时,如果一方因为生病、下岗等原因生活有困难,可以向法院提出,让对方进行经济帮助,因为法律规定另一方应该有扶养义务。但具体帮助多少钱,法院会综合考虑。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