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离婚协议书 >> 离婚协议书范文2014 >> 文章正文
房屋赠与协议不履行 女儿将父母告上法庭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父母离婚给8岁的女儿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为了弥补对小孩造成的伤害,黄某夫妇俩协议将房屋赠与女儿小黄。然而,六年过去了,协议迟迟未兑现,为了维护自己的赠与权,小黄将父母告上了法庭。728日,西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此案。

 

 

 

 

 

原告小黄是二被告黄某、马某的女儿。200410月份二被告,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在《》中明确约定将位于西林县城、登记在被告黄某名下的房产一套赠与女儿。所约定的房屋系原告父母离婚前。对于原告父母之约定,原告表示同意并愿意接受该财产。按规定该房产已赠与原告,但被告黄某迟迟未办理该房产过户手续给原告,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产归原告所有。

 

 

 

 

 

庭审中,被告黄某承认该房屋已赠与女儿,但房屋很旧,黄某考虑更多的是把房屋卖掉,再把房款交由女儿保管,这样就能节约过户费用了。在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通过协商,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黄某、马某均确认将西林县城的房产赠与女儿小黄;如房产变卖,所得款项归原告小黄所有,该暂由被告马某代为保管,保管期间二被告不得挪用该款,待原告年满十八周岁后再将此款交由其自行保管。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