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起诉离婚 >> 诉讼离婚 >> 文章正文
分居满两年是否就能离婚?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时,判决“准予离婚”的惟一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二年”的情形,只是作为衡量夫妻感情如何的一个标尺存在,而不能就此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关于“只要分居满二年,当事人想离准判离”的说法,毫无法律依据。况且,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都要先进行调解,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而导致感情确已破裂的,也必须是在调解无效后才能准许离婚。

 

  事情说起来就是这样简单,但实际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感情这种东西,扯不断,理还乱,尤其是处于被动的一方,有时候是会被搞昏头的。

 

  总之,婚姻因“有情”而在,因无情而亡。虽“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者,经调解和好了,说明感情没有破裂,说明夫妻情缘未了,法院则肯定不会判决离婚;反之,只要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不论其是否分居,法院都会判决离婚。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