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离婚子女抚养 >> 文章正文
分居期间,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分居期间,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但是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仍需要承担抚养义务。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如双方对数额协商一致,可按月支付,如双方对数额不能协商一致,则可以离婚时一并要求支付。如不支付抚养费一方不承认,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