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从小母亲去世,父亲把他送给人家做养子,双方立下字据,李某在养父母家长大成家。生父年老后,向他要赡养费,那么,生父要他赡养合不合法?
婚姻法第20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养父母与养子关系。”“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和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就从法律上对合法的收养关系予以确认,同时养子女也就脱离了与其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李某在母亲去世后,其父把他送给别人做养子,并立下字据,确立了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所以李某从被正式收养之日起,就同生父不再有抚养教育和赡养扶助的关系了。因此,从法律上讲,李某对生父没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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