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时,北京首例组织残疾人乞讨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刘社会、张新丽等4名被告人,均被检方指控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乞讨。该案是自2006年刑法新增“组织残疾人乞讨罪”的罪名后,北京首次以该罪名公诉被告人。
庭审现场
“我没打骂过他们”
患艾滋病的刘社会戴着口罩走进法庭,随后被法官要求摘下了口罩。他的妻子张新丽、弟弟刘会民、弟媳王丽紧随其后。
落座不久,低着头的王丽、张新丽就传出了哭泣声。“我没有打过他们……”被检方指控打骂胁迫残疾人乞讨的刘社会率先为自己辩解道。“我没有做过(这些),没打过也没骂过,(公安机关)写的不对。”
张新丽、刘会民和王丽也异口同声地说他们没有打骂过残疾人。“都和盲人商量好的,”张新丽称自己没有吓唬过残疾人。王丽在公安机关曾供述残疾人被她和丈夫等人殴打过,但在庭审时却予以否认。
“残疾人还打我来着,我没打过他们。”刘会民竟称自己被残疾人殴打。他们的说法前后不一且存在矛盾,被法官当庭称之为“睁眼说瞎话”。
庭前采访
组织乞讨 来钱更快
“我不知道这是犯罪啊,当时找盲人来也是说好每个月给两百块钱,怎么就成了犯罪了?”40岁的王丽哭诉道。
王丽来自河南上蔡县孟楼村,而上蔡县闻名全国的是“艾滋病村”文楼村,当地很多人热衷于卖血为生,导致艾滋病感染比例高达70%以上。王丽所在的村子与文楼村相邻,村里的中老年人基本上都卖过血,包括王丽的父母和她丈夫的二哥刘社会,而刘社会最终感染上了艾滋病。王丽的儿子年仅14岁,他是因输血而感染上了艾滋病。
因家里欠债,王丽和丈夫刘会民想到北京挣钱。但他们并没有想到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去打工,而是想到了一种比“卖血”来钱更快、更省力的方法——看管盲人乞讨。刘会民的大哥刘建设告诉他们“一天可赚七八十元”,他从2004年起便和在戏团工作的老婆开始干这行,利用戏团里解散的盲人在路边拉二胡,不仅翻盖了老房子,还买了一辆面包车。
41岁的刘社会患有艾滋病,自称因病找不到工作。受到大哥的启发,2009年他从老家找来盲人曹某,和妻子张新丽一起到北京找大哥,每天带着盲人在路边乞讨。2010年过完年后,刘社会又找了一个盲人赵某,然后带着赵某来到北京乞讨挣钱。刘建设后来回老家,他手下的盲人孙某和刘某就由刘社会夫妇接管。
2009年9月,王丽从老家带着盲人盛某来到北京,与刘社会等人会合,加上以前带来的,共控制了4个盲人。此后刘会民也赶到北京,家族式的“组织乞讨”团伙就此形成。
打骂盲人 称其“猪狗不如”
54岁的刘某从小双目失明,2007年4月,他被刘建设以挣钱为名带到北京,之后又被转给刘社会管理。“从早上9点一直拉到晚上9点多,中途休息一会就被骂,而且刮风、下雨、下雪从来不间断,天天得出去拉二胡。”刘某称,平均一天能挣七八十元,但全被刘社会等人收走,从来就没给过工钱。
如此劳累,盲人们每顿饭却只能得到一个馒头或一张饼,偶尔吃点处理的菜,从未吃过肉。不仅吃饭吃不饱,住的地方也如同牲口般。丰台区成寿寺城中村“双旗杆村”就是他们租住的地方,刘社会等人给盲人租住的是高不足1.5米、面积仅五六平方米的二层“窝棚”,自称让盲人挤住在阁楼里,就不用担心他们“跑了”。
盲人们还经常被骂“猪狗不如”,挨打是家常便饭。2009年10月,刘建设怀疑刘某私藏钱,因为那天刘某乞讨的钱很少,便对刘某拳打脚踢。刘建设还以其他侮辱方式虐待刘某,比如往他头上小便。
身上没钱 无法逃跑
刘某跟刘社会等人说不想再干了,却遭致更多的打骂。而且身上没钱,他也无法自己回家。
盛某是被王丽忽悠来的,从未拿到过工钱。2010年4月,因盛某说想回家,“一分钱也不要了,就让他给买张车票”,刘会民不让他走,威胁他说自己的二哥是艾滋病,“你回不了老家,你得跟我哥在一起,死也得死在北京。”盛某的后腰被踹了两脚,还不让吃饭,饿了两顿。
另一盲人孙某曾尝试过自己偷偷跑掉,但他却在街头迷路了,最后被刘会民找到,之后看管得更严了。2010年4月30日下午,接到举报电话的派出所民警赶到,将盲人们解救。
组织乞讨 还没被制裁过
“组织乞讨的比例不清楚,但应该为数不少。”一位治安民警告诉记者,约有九成的流浪乞讨人员均不愿接受收容,其原因是这些乞讨人员有时一天能挣200多元。
记者在街头对一些残疾乞讨者做了采访,乞讨者均不承认受到胁迫。一个在崇文门附近路边乞讨的残疾男子告诉记者,他和几个同样残疾的老乡住在一起,每天都有人把他们带出来乞讨。但除此之外,他不肯再说别的。
记者从检察院了解到,除了这起组织残疾人乞讨案外,目前尚未有类似案件被审理,其主要原因是组织残疾人乞讨案的案件定性较难,需要一定的证据。这起案件主要依据的是残疾乞讨者的证言和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口供,两者相互印证以此证明残疾人确实受到暴力胁迫。如果没有口供和证言,很难证明残疾人受到暴力胁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