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25日)上午,国家发改委连续四天就价格问题发表文章,要求“重点治理”农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要审慎出台调价方案。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由市场形成,但仍有少数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制定。
发改委要求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审慎出台。
此外,发改委还重申,要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
同时,要加快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细化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制止乱涨价行为;制定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强化成本审核工作,防止不合理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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