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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开始免费帮他人打官司 自称公民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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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赵作海染黑了头发,西装、皮鞋。 这次他来北京,说是来看看记者朋友们,道个谢,说说话。

 

  他现在有了一个新身份———公民代理人,随身的黑包里装着厚厚的案件资料。

 

  走路时,他依然习惯性地把手往袖口里缩。西装的裤脚挽起来,吊在皮鞋上面,染黑的头发能够看到白色的发根。

 

  看到别人采访自己的视频,大家笑,他也跟着笑。用力过大,笑得咳嗽起来。他说他现在光想笑。

 

  烦心事也有。

 

  亲戚借钱借成了仇人,老伴常为了钱和他吵架,“老是跟我要钱”。即便如此,也“比以前不知道好了多少”。

 

  他常在沉默时,静静地看着窗外。

 

  他说外面真好,北京真好。

 

  代理

 

  “公民代理人就是别人跟我喊冤,我去法院帮他说说。我给他们壮壮胆子。”

 

  新京报:找你维权的人多吗?

 

  赵作海:太多了,一天就有五六个,每天都有。我有时候听人说案子,从早上五点说到晚上十二点。

 

  新京报:都是找你说案子的?

 

  赵作海:都是说案子,都说自己冤枉,“俺的冤情跟你说说”。

 

  新京报:听了之后什么感受?

 

  赵作海:很难受。不过我也是一个从监狱出来的人,帮不上啥忙,只能是帮他们联系联系记者。

 

  新京报:说冤屈的人,你都相信他们吗?

 

  赵作海:不能说全相信。但我都尽量帮他们找记者、媒体。指个门路,找哪个记者,找哪个报社。以前记者给我的名片都送完了。

 

  新京报:也有请你做代理的?

 

  赵作海:也有。

 

  新京报:在你心目中,什么叫公民代理人?

 

  赵作海:公民代理人就是别人跟我喊冤,我去法院帮他说说。我给他们壮壮胆子。

 

  新京报:你能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

 

  赵作海:我到法庭上听听,看看。我是一个受过冤枉的人,我起一个监督作用。我认为,一个法官做事要稳重。不能再像对我这样,再判错案。要对群众负一定的责任。我当了代理人,我进了公堂,就能听听法官说什么,也能给他提个醒。

 

  新京报:也就是说,你是一个警示作用,警示法官不能出冤案?

 

  赵作海:也可以这么说。大家都知道我是老赵,都知道我受过冤枉。

 

  选案

 

  “选的都是老案子。时间那么长,还不给人家处理,让人家上访。这么一直压着不对。这些都是有冤屈的。”

 

  新京报:你选择代理案件的标准是什么?

 

  赵作海:我不能什么都做,如果都做,我天天跑也跑不完。做公民代理人,我选的案子都是一些老案子,时间长的案子。太简单的案子我就不做了,我做不完,多做一些复杂的、疑难的老案子。

 

  新京报:为什么?

 

  赵作海:老案子,时间那么长了,还不给人家处理,让人家上访。这么一直压着不对。这些都是有冤屈的。

 

  新京报:那你怎么判断有冤屈?

 

  赵作海:你要了解对方,听取律师的意见。

 

  新京报:你觉得自己有这个判断能力吗?

 

  赵作海:听听两边的意见。一头是四两,一头是半斤,那能一样吗?那不就能听出对错了。

 

  新京报:你是自己看案件资料吗?

 

  赵作海:我不识字,一般是妻子念给我听。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你在法律方面不懂,代理一些案子会造成一些问题?

 

  赵作海:我最开始做代理的时候,碰到过一个领导,是河南的人大代表。我说领导,我代理案子合适不合适?他说,行,但你要一碗水端平,多听听双方的意见。大堂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听双方的意见,看谁讲理。

 

  新京报:你判断的标准,是讲不讲理,你的这个理,是什么样的理?

 

  赵作海:就是做事对不对。

 

  新京报:现在你也在学习法律,怎么学习?

 

  赵作海:在监狱里学习过一些。现在主要是听取群众和农民的意见。看公家法官咋判。时间长了,我就能学习明白了。

 

  出庭

 

  “上庭前有人告诉我该咋说”,“法官的意见,听到不对的,我也敢说。都是死过的人了,还怕什么?”

 

  新京报:你觉得大家为什么会找你代理案子?

 

  赵作海:大家看我冤了11年,肯定会听群众意见。另外,我认识的媒体记者多,大家都是找我来指个门路,要不然,我一个庄稼人能有个啥能力。

 

  而且,代理了第一个案子之后,我也看看大家的反应。让大家都评评,我这么做对不对。如果大家都说对,我就继续做。如果说我错,我就回家种地。后来看报纸上大家都说中,都支持我,我就继续做。

 

  新京报:很多人说,因为你是名人,大家才会找你当代理?

 

  赵作海:我是啥名人。就是个庄稼人。不过现在全国人都认识我,我到哪里,哪里都说老赵来了,老赵来了。还都承认我吧。

 

  新京报:这是你的优势?

 

  赵作海:大家支持我。我住了10多年的监狱,我能化痛苦为力量,多为农民做点好事。

 

  新京报:找你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赵作海:都是农民,没有当官的,都很可怜,都是打官司找不到门路的人。我愿意帮他们,我不要任何人的费用。跑个案子那么难,又跑了那么多年,我一看到他们就想起自己,我知道这种难受。当初,我的孩子们一块钱都拿不出来,我就是从那难处过来的。

 

  所以我常跟找我的人说,你们的难处我知道,一根烟都拿不出来求人的难受劲,我知道。

 

  新京报:你曾经说过,碰到困难的,你可以拿钱给他们打官司?

 

  赵作海:我不能说拿出钱来帮助,我能借给你们,你们以后可以还我。我都给你们,我自己也没吃的,我这60多万也不够啊。

 

  新京报:现在有人跟你借吗?

 

  赵作海:现在没有了。

 

  新京报:出庭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和以前不一样吧?

 

  赵作海:不一样了。以前因为自己的事情上庭,头勾着,哭哭啼啼的。现在是为老百姓做事,也不哭了,也敢大胆说了,一点都不紧张。听法官的意见,听到不对的,我也敢说了。我都是死过的人了,还怕什么?

 

  新京报:有人教你如何说吗?

 

  赵作海:上庭前有人告诉我该咋说。太麻烦的我也记不住,我就捡我知道的说。媒体报道我,大家都关注,才知道啥是啥非。

 

  新京报:以后如果找你的人越来越多,你应付不过来咋办?

 

  赵作海:我会一直帮,我帮不过来,还有媒体。

 

  新京报:有时候会有无奈的感觉吗?

 

  赵作海:有时候帮不上忙也着急,也没办法,只能交给媒体,发表发表,安慰安慰。

 

  未来

 

  “在监狱我就像个青蛙。现在一出来,啥东西都对我有促进。我掉队太远,要迈开步伐,随着社会的潮流前进。”

 

  新京报:这半年你觉得自己最大的改变是什么?

 

  赵作海:精神了,也年轻了。以前精神压力大,抬不起头来,现在好了。

 

  新京报:和妻子是怎么认识的?

 

  赵作海:她来找我反映情况。后来两个人说起话来,她也是无人照管,同命相连,后来她就说咱们两个生活在一起吧,我就同意了。都是苦命人,也不知道以后会咋样,她老跟我要钱,因为要钱吵架。

 

  新京报:孩子不太满意?

 

  赵作海:孩子觉得她不是出力干活的人,觉得她是为了我的钱。孩子对我有意见,儿子和儿媳妇都来北京打工了,几个孩子也不联系我。

 

  新京报:那怎么办?

 

  赵作海:走一步算一步吧。儿子不理我,我就当好好锻炼他独立生活的能力吧。他不生气,就不会独立。

 

  新京报:和亲戚关系怎么样?

 

  赵作海:唉,有了这点钱,把亲戚都得罪了。别人借还有还的,亲戚我怕不还,所以也没借。除了盖房子,剩下的钱我准备以后等孩子们有了能力,给他们做点生意。

 

  新京报:和村里人来往多吗?

 

  赵作海:我也不常出门,所以来往也不多。我一般还是把精力放在找我打官司的人身上。

 

  新京报:出狱半年了,还常想起以前吗?

 

  赵作海:咋也忘不了。你说我啥记不住,公安局打我33天,我能记不住吗?不过现在想得少了,想的还是好好过日子。

 

  新京报:还会做噩梦吗?

 

  赵作海:好多了。做噩梦少了,因为心里开心。出了狱,续上妻子了,也寻上儿媳妇了,房子也盖了,地也收回来了。没啥烦心事,也就不做梦了。

 

  新京报:自己的案子怎么样了?

 

  赵作海:打我的刑警队的案子还没开庭,我一直等着呢。

 

  新京报:出狱这半年,你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赵作海:出来之后,我真是见了世面。以前在监狱里,我就像个青蛙,给我多大的天就是多大的天。现在一出来,啥东西都对我有促进。我在社会上学习学习,跑跑,看看社会发展成啥样了。我掉队太远,要迈开步伐,随着社会的潮流前进。

 

  新京报:这半年过得好吗?

 

  赵作海:咋也比在监狱里强多了,有自由了。

 

  新京报:现在生活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赵作海:我现在有地,政府也不要公粮了(编者注:系农业税),我就是种种地,也够吃了。我想着以后孩子再寻上媳妇,我再抱孙子,也就是这些理想了。还有就是帮老百姓办点事情,给他们出出力。

 

  ■ 人物简介

 

  赵作海 男,1952年出生,河南版“佘祥林”。十一年前,作为杀人犯入狱。今年4月,被“杀”者回村。此后,赵作海无罪释放,并获65万元国家赔偿。经媒体报道,他成为代表冤案的“符号”而广受关注。时隔数月,赵作海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重新出现在公众视野。已经代理了两起官司的他,希望能在法庭上为别人“壮胆”。

 

  ■ 名词解释

 

  公民代理诉讼 指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法律职业的普通公民担任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辩护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利、义务参与诉讼的一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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