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一已婚女子王晓蓉与网友钟方华产生婚外恋情,在意识到“不应该”后,她却难以摆脱对方,男友将两人亲密照在网上公布致使女方家庭破裂。7月6日,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对这起网络侵权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钟方华立即停止对王晓蓉的侵权行为,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元。
网友见面产生婚外恋情
去年以来,居住在新余的王晓蓉发现,身旁的很多同事和朋友常常以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自己,并且在她背后悄悄议论些什么。
经多方询问,王晓蓉才知道,有人竟然在网上传播她的隐私及一些诽谤言论。王晓蓉立马上网查找后,得知消息来源是其刚分手的婚外情男友钟方华。原来,早在2005年间,已婚女子王晓蓉为打发时间,学会上网,通过QQ聊天的方式认识了钟方华,并相约在外地见了面。随着现实生活的相识,两人产生了感情,并发展成为婚外情关系。
这段感情维持了五年,王晓蓉数次提出与钟方华分手。
网上传播隐私判赔3000元
然而,即便王晓蓉更换电话号码,对钟方华不予理睬,仍然没有摆脱这位“男友”的纠缠。
钟方华为挽回双方的感情,将两人聊天记录、合影照片等发布在自己的QQ空间,并将其中一部分内容通过“留言”形式发布在王晓蓉及其亲友的QQ空间内,最终两人的交往被王晓容单位的很多同事及所住小区的邻居所知。王晓蓉的丈夫得知此事后,与她离婚了。
王晓蓉认为,钟方华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干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使其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均遭受巨大打击。1月18日,她从网络上下载打印了钟方华上传的关于两人情史的内容文章和图片共19页作为证据,一纸诉状把曾经的“男友”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钟方华停止侵权,并赔偿其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2万元。
得知自己被王晓蓉诉上法院后,钟方华对QQ空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删除。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属网络侵权责任纠纷。钟方华在未征得另一方当事人王晓蓉的同意,把两人私密生活内容贴在网上供他人转载,并导致王晓蓉家庭破裂,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7月6日,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钟方华停止对原告的侵权行为,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一次性支付给王晓蓉精神抚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