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家庭抚养费纠纷法律咨询问题:我姐姐与黄某结婚14年,生育了2个孩子。去年4月,黄某向上海市黄浦区法院起诉离婚。同年7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2个孩子随姐姐生活,黄某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300元。可离婚不久,黄某便外出,至今下落不明,致使孩子的抚养费无法落实。黄某分得临街的一套房屋和摩托车、彩电及家具,可能还有银行存款。请问律师,如果黄某一直下落不明,他如何承担孩子的抚养费?黄某没有再婚,能否将其房屋出租,用租金抵偿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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