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二进宫”的丈夫又因涉黑被判刑二十年,心灰意冷的妻子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与狱中正在服刑的丈夫离婚。
石某和卢某都是楚州人,两人于2003年10月在上海打工时认识,并很快坠入爱河确立了恋爱关系。但是,两人谈恋爱后不久,卢某得知,石某曾经因为犯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坐过两次牢,她有点动摇了。不过,看到石某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怀,并勤勤恳恳地工作,卢某觉得石某虽然坐过牢,但是他已经改过自新了。因此,卢某不顾家人的反对,嫁给了石某。
不过,婚后不久,石某就好像变了一个人,整天与社会上的朋友混在一起,沉迷于赌博和打架斗殴,为此夫妻二人经常吵架。
2006年4月,石某被上海市闸北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几个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判决生效后,石某被送至重庆市渝州监狱服刑。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卢某对自己的这段婚姻、对自己的丈夫已经彻底失去了信心,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楚州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调查后认为,由于石某正在监狱里服刑,如果径行判决,将会严重影响犯人的思想,不利于犯人的改造。承办法官决定,直接将法庭开到千里之外的渝州监狱去。
在渝州监狱,法官耐心地与石某沟通,还给予夫妻双方互相倾诉的机会。石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给自己妻子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他同意离婚。最终,卢某和石某双方和平地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