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离婚案例 >> 涉外离婚案例 >> 文章正文
美一对离婚夫妇被判交换Facebook账户和密码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网  阅读:

美一对离婚夫妇被判交换Facebook账户和密码 

    最近,美国一位地方法官要求一对离婚夫妇向对方律师提交他们各自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上的账户和密码。但是,如果这对夫妇执行这项判决,他们就不得不违反Facebook的服务条款。929日,美国康涅狄格州新伦敦县高级法院的法官肯尼斯-斯路格(Kenneth Shluger)对一对离婚夫妇史蒂芬-加利恩(Stephen Gallion)和考特妮-加利恩(Courtney Gallion)做出了一项判决,要求他们向对方律师提交他们在 “Facebook和婚恋网站上的账户和密码

    有意思的是,这项判决将迫使这对夫妇违反Facebook网站的服务条款。该网站的权责声明Statement of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中的第四部分注册和账户安全Registration and Account Security)中的第八条,明确说明了有关该网站的账户和密码问题:你不允许向别人透露你的密码,让任何其他人访问你的账户,或做一些其他可能危害你账户安全的事情。

    根据福布斯杂志报道,由于丈夫史蒂芬在他们夫妻俩的电脑上发现一些信息,可以说明他的妻子对他们的孩子的感受,以及她照顾他们的能力时,因此,他就如实告诉了他的律师加里-特雷斯特曼(Gary Traystman)。而这位律师认为,这些网络证据将能够帮助他的客户在该离婚案中进行取证,因为该案涉及到这对夫妇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在法庭上,特雷斯特曼要求考特妮提交她在社交网站Facebook和婚恋网站EharmonyMatch上的账户。考特妮最初拒绝了这个要求。但是后来,在她的代理律师的建议下,她提交了这些账户的密码。据说,她紧接着就给一位朋友发短信,委托这位朋友更改这些账户的密码,并删除了其中的一些信息。由于毁灭证据是违法行为,特雷斯特曼要求法官颁布了一项禁制令,禁止她再删除任何信息,并让双方律师交换密码。

    法官斯路格要求,加利恩夫妇均不允许访问对方在上述网站上的账户。他判决双方向对方律师提交各自的账户和密码,他说,任何一方均不允许访问对方的账户并发布信息,从而避免弄虚作假。

    现在,在各种诉讼案和离婚案中,来自社交网络的证据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通常情况下,律师会直接访问其当事人在社交网络上的个人资料页面进行取证,或者要求他们提交他们账户上的证据。现在,笔者还是首次听说律师被授权登录对方当事人的Facebook账户。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