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属某县女子赵某,天生丽质,可惜少年成孤,跟随出嫁的姐姐长大;洛阳市某厂工人王某,天生癫痫,没想到父亲退休后到深圳办厂,几年间成了千万富翁。一个想改变命运美丽姑娘与这个想有体面的生活的有钱人走到了一起。
婚后,公婆对赵某呵护有加,赵某和王某还有了一个漂亮的宝贝儿子,他们在洛阳有豪宅,在深圳有专车,除了王某一年犯一、两次癫痫病外,他们的生活简直是完美的。
幸福往往让人迷醉,谁也不会去想,幸福的祥云背后,是否遮盖了些什么,直到一天半夜,一个妇女的电话打到家里,大骂“不要脸”、“狐狸精”。赵某的婆婆感觉到了什么,将电话打过去,才知道对方是县医院的一个女医生,骂赵某勾引了她老公,一出去一个月找不到人!
这时婆婆才回忆起:儿媳妇婚后不久即经常回娘家,一回十天半个月不回来,经常半夜了抱住电话聊天,一说话一、两个小时;到深圳后,坐飞机回家也成了家常便饭;娘家父母早亡,还有谁让她那么挂心?难道真是电话中所说?她偷偷回王某原籍打探,才知道了赵某名声狼籍的事情。婆婆把这个事埋在心中,只是赵某再回娘家时,她会想法阻拦;晚上接、打电话时,她会坐在一边听着。
这样的生活,赵某无法忍受,她开始失踪了,一回去找不到人,王某和他父母一起到赵某家乡找她,说好话让她回家;其中一次,飞机票都买好了,临上飞机,赵某又反悔了,王某情急之下,一刀剁掉一个手指,赵某才勉强回去;又一个下午,乘家人不备,赵某又“消失”了,同时“消失”的还有宝宝,王某和父母一起到南阳,四处探访,没有消息,最后登电视广告,贴寻人启示,仍然没有消息;王某的生活乱成了一锅粥。
眼看春节到了,王某终于从赵某姐夫处得到消息:宝宝在南阳上寄宿幼儿园,如果想带走孙子,拿60000元补偿费;这边钱准备好了,那边又不见了消息;无奈,他们在王某原籍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以此方法达到了春节见孙子的目的;见到赵某和宝宝,王某立即撤回了起诉。
没回去没有多久,王某父母均收到了赵某“情真意切”的信件,称“永远铭记恩德,宝宝也不会忘记,父母大人年老后,会来尽孝报答”等,他们以为等到了媳妇回心、宝宝回家的消息,没有想到,没几天接到了赵某起诉与五某离婚诉状。王某父母替他请律师,案件移送至涧西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公公作为王某的代理人历数儿媳的“不德、不贞”之行,尤其对其四处躲藏孙子之事,非常愤慨,表示:优裕的生活,还有什么不知足?赵某感恩的表白,表示“大恩永记”;婆婆一手递饮料,一手牵住儿媳的手不放,一家人又哭成了一团;公公表示:只要回去过日子,千万资产的公司,过户到儿媳名下,让她一心一意发展事业;中午,一家人吃了一顿“团圆饭”后,一起到南阳看宝宝。赵某在半路又变心了,她说:“人,不是跟钱过日子”。公公婆婆住到宝宝寄宿的幼儿园隔壁的宾馆,表示“判决后带宝宝一起走”,双方各拉来六、七个人,发生冲突,当地公安机关几天协商,才形成了“法院判决生效前,任何一方无权单独领走宝宝”的协议。
王某的父亲表示:赵某作风放荡,无正当职业和收入来源,将宝宝放在幼儿园不管,对宝宝成长不利,坚决不让其抚养宝宝等;赵某表示:作为一名孤儿,自己饱偿人生的辛酸,决不会让宝宝离开自己,除非自已失去了生命;宝宝成了让法官头痛的焦点。
多次思想工作无效,赵某寄来了“法官姐姐,告诉你一个秘密,孩子不是他们家的骨血”等内容的信,要求抚养宝宝;因为没有鉴定结论,法官宁信其无;王某父亲表示:如果没有宝宝,不知道今后的生活怎样度过。一审判决,综合考虑双方的主观愿望、客观因素,做出了“轮流抚养两年,男方先带”的判决,双方均提起上诉,2006年12月,二审法院改判,变为“女方先带领抚养”。
判决生效后,赵某合法地将宝宝从幼儿园接走,又一次失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