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面对自己的父母和公婆,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仙居乡的罗某、张某没有选择让老人颐养天年,而是千方百计推脱赡养义务,将老人弃之门外,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近日,东宝法院对这两名拒不养老的农村妇女依法采取了拘留强制执行措施。
今年上半年,仙居乡的罗某(女)与其弟因菜园地发生纠纷而拒不履行当初约定的赡养协议,其弟也以此为借口拖延供粮时间,致使白发双亲生活无着落。无奈之下,两老人将罗某和其弟告上法庭。
无独有偶,与罗某同村的张某因丈夫在矿难中丧生而得到赔偿抚恤金15万元,但张拿到钱后拒绝为公婆支付养老费,致使两老不仅承受丧子之痛,晚年生活更无着落,最终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面对两起“养老案”,法院判决两案被告人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老人的生活费用。但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两案被告人不仅不履行,而且对老人经常打骂,在当地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为了保障老人的权利,东宝法院的法官们三番五次深入到仙居乡做罗某、张某的思想工作,罗某与张某仍拒不履行,而且态度蛮横。于是,东宝法院对这两位“不养老”的妇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她们送进了拘留所。经过5天的沉痛思考,两妇女均表示悔过自新,并于当天履行了全部赡养义务:罗某支付其父母大米309斤、油30斤、柴火400斤、医疗费100元和现金150元,张某支付其公婆现金1.5万元。至此,两宗“养老案”得以顺利执结,在当地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