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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老公在离婚上诉期中奖,老婆也能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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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今年33岁的小文与小丽是青梅竹马,感情深厚。2001年,两人牵手走进婚姻殿堂,并于次年生下儿子乐乐。可是,好景不长。2008年底,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小文所在公司大规模裁员,小文名列其中。失业后,小文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不思另谋岗位。起初,考虑到丈夫失业后心情不好,范文面对小文闲在家并不计较。半年多过去了,小文仍没有求职行动,这令一向勤俭持家的小丽有点焦虑,她开始委婉地劝说丈夫去人才市场找工作。多次点拨无效后,小丽婉言相劝为恶言相激,可小文还是无动于衷,每天依然在家里打网游。这样的日子转眼过去了两年。“物价飞涨,家庭开销一天比一天大,儿子的教育费用一天比一天高,今后如果始终让我一个女人养家,这日子还怎么过?”深感前途渺茫的小丽提出与丈夫协议离婚。可是,小文说什么也不同意离婚。无奈之下,小丽向法院起诉离婚。不久前,小丽终于等来一审法院的离婚判决。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就在她拿到离婚判决的第二天,小文几天前购买的一张彩票竟然中了300多万元的大奖。得知这一消息后,小丽要求分得一半奖金。对此,小文严词拒绝:“我是在离婚后中奖,现在我与你已经不再是夫妻关系,凭什么要分一半奖金给你?”

  说法

  根据我国的审判制度,案件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并非最终结果,二审判决才是最终结果。一审判决后并非立即生效,而要经过一个法定的上诉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就说,只有过了法定上诉期,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方能生效。

  本案中,彩票是在离婚之前购买,中奖是在离婚判决书送达后第二天。此时,离婚判决书尚未生效,胡鹏与范文之间仍是夫妻关系。

  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由此可知,小文彩票所中的300多万元奖金应当归小文与小丽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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