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 文章正文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二)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是至关重要的部分,针对现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存款、车辆、证券以及股权等,以下我们进行简单的探讨: 

 

一、车辆:通常双方可以协商来车辆的归属,如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一方拥有车,需给对方补偿,此外还需注意车辆的过户问题;

 

二、存款、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通常这部份财产会平均分割,因此当事人需注意平时财产线索的收集(例如银行帐号、股票帐号等)

 

三、公司股权的分割方法: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某公司股权的,一般约定由一方当事人继续持有,然后按现行股价折价给另一方补偿款,但对于这方面,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当事人要充分了解我国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四、知识产权收益: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方面的财产,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根据知识产权收益的类型、收益数额、价值等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

 

综上: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的共同财产也会越来越复杂,因此建议当事人要注重财产证据的收集,并咨询和请教专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