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保卫战 >> 文章正文
离婚后还能告前夫重婚吗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小华和小青经人介绍于2001年登记结婚。由于家庭经济拮据,2004年春节后,小华前往广东打工。2008年2月,小华以夫妻长期分居、感情破裂,起诉与小青离婚。在法院的调解下,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小青才发现小华不但在外地与一女子以夫妻名义同居,而且生有一小孩。现在小青已收集了相关证据,想要告他犯重婚罪。 

  我国法律对重婚罪的追究有自诉和公诉两种程序,重婚案件的受害人证据充分,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受害人没有掌握证据,个人取证又确有困难,还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必要的情况和线索,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后,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自诉人提起重婚诉讼时,自诉人应当是直接利害关系人,即重婚者的配偶。小华现在已与小青离婚,他们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小青也就失去了自诉人的资格,也就是说小青没有资格提起自诉追究小华的刑事责任了。

  虽然小青失去了自诉人的资格,但作为受害人,她仍有对小华进行控诉或举报的权利。小青应当到小华重婚嫌疑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对他的重婚行为立案,并展开侦查,收集他是否涉嫌重婚犯罪的证据材料。若公安机关收集到的证据能够证明小华有重婚犯罪行为,就将案件移送给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最终由人民法院判定其是否犯了重婚罪。

  另外,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小青有权在离婚后1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华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