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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37年分居28年 老夫妻感情不和终"散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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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结婚37年来,这对老夫老妻却是“聚少离多”,因为感情不和两人已分居28年之久了。近日,62岁的徐某将妻子尹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两人婚姻关系。昨日,法院一纸判决准许这对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的夫妇离婚。
1970年,徐某和尹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两年后在郫县原红星公社登记结婚。“结婚后她嫌我挣钱少,动不动就开口辱骂我,还经常把我撵出家门。”徐某称,夫妻感情剑拔弩张,1981年,双方又因家庭琐事和经济问题发生矛盾,徐某被赶出家门至今不准回家。儿子跟随尹某生活,今年已36岁并早已组建家庭生养了下一代。想想两人已分居28年,此期间也互不往来,形同陌路,徐某狠下心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谁料想,尹某在庭上却表示不愿离婚。“我们确实分居28年,如果他支付儿子抚养费我可以考虑离婚。”她说,自己没有将徐某赶出去,两人婚前感情就一般。有了儿子后,丈夫经常帮干亲家干活,自家活反而让她一个人干,并且因给儿子交学费发生矛盾,徐就再没回过家。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长期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其责任双方均有。徐某以双方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请与尹某离婚,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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