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涉及的问题一般有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子女抚养。。诉讼请求涉及这三个问题。由于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程序,在调解中双方会有争夺也会有让步,这就使双方在心理上对调解有一种平衡要求,任何一方都不愿让步太多。所以,为了平衡心理和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权利,当事人一般在诉讼请示中除真实写下自己的请求外,还应当加一些可以适当放弃的内容以便调解时有余地。就婚姻纠纷而言,如果当事人一方坚决要取得子女的抚养权,当得知对方也要取得子女抚养权并要求房子使用权时,一方对本意并不在乎的房子使用权也作为一项请求提出来,以便在调解时以放弃房子使用权而保住子女抚养权。一个关键点就是必须知道对方的意图,想要什么。这时才能制定出巧妙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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