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赡养义务 夫妻协议假离婚
正阳县永兴镇农民黄某为逃避赡养父母的义务,竟以离婚为借口将财产全部赠与妻子。日前,正阳县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赡养纠纷案,判决黄某将拖欠3年的赡养费5400元一次性付给其父黄某某;并且以后每月还要给母亲150元的赡养费。
一生含辛茹苦养育4个子女的黄某某随着年龄的增长疾病缠身,生活不能自理。2007年12月3日,黄某某召集4个子女,希望他们能按时付给自己赡养费,两个女儿及次子都答应了,唯独其长子黄某以父亲没给自己盖房子为由拒不同意。黄某某一气之下将长子告上法庭,要求其按时交付赡养费。法院判决后,黄某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承担赡养义务。黄某某念及亲情,便未再追究。今年3月14日,黄某某身患重病,生活日渐困窘,便再次让长子交付赡养费,谁料又遭到了拒绝。黄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10月20日法院强制执行时,黄某的妻子竟拿出了她与丈夫于今年7月18日办理的离婚手续,并出示协议称黄某已将所有财产全部赠与自己。
法院调查后发现,黄某某于3月14日立案申请强制执行,而黄某与妻子竟在7月18日协议“离婚”,这完全是为躲避赡养义务而上演的一场“假离婚”,遂依法对黄某实施了强制执行。 (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文化产业网)
(文:上海律师事务所 资深离婚律师 杜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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