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能反悔吗,协议离婚后,发现还有三十万元的股票没分割
楚丽群(化名)与何能祥(化名)夫妻因感情不和毅然决定“好聚好散”俩人于2004年6月19日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在此之前,由于楚丽群只将心思放在离婚后自己怎么办的问题上,整天精神恍惚,对何能祥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条款没有进行详细核对,就在财产分割协议上签了字。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楚丽群才仔细地对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推敲,发现何能祥所提出的财产分割协议并没有将所有财产进行分割,特别是尚有30万元用于炒股的资金没有分割。于是她找到何能祥要求分割该30万元财产,哪知后者听了暴跳如雷:离婚了,别再来找我!离婚协议白纸黑字写得清楚明白,你也白纸黑字地“签字同意”。还想分财产,甭想!楚丽群一听也气冲脑门:想借离婚发财,没门!这婚我不离了。双方一顿口角后,楚丽群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诉请推翻原离婚协议,对财产重新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离婚协议不能反悔,财产协议可以推翻。在对原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核对无误后,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了重新分割,由何能祥再行支付楚丽群21万元。
法官点评
1.离婚协议不能反悔。本案两个诉讼请求之一是楚丽群在与前夫协议离婚后要求推翻原离婚协议,即“这婚我不离了”。这是不符合我国有关婚姻法律规定的。因为双方的婚姻关系一经依法解除,除非再次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否则不能再行“恢复”双方的婚姻关系。因此,财产分割不清甚至被骗离婚等理由均不能推翻离婚协议。
2.当事人有权对协议离婚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财产分割协议予以反悔,依法起诉进行重新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显然,本案中,的确存在财产分割不公现象,何能祥利用楚丽群的轻信、疏忽,有意将30余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遗漏”不予分割,从而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有权依法对该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合肥晚报
(上海离婚律师网 首席离婚律师 杜黄海律师特别提示:一份内容详尽、表述准确、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对于合理分割财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离婚后法律纠纷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如果可能,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也应该聘请专业离婚律师帮助起早制定一份完善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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