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是否有的代位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不包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据此,胎儿享有代位继承权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http://www.hunyinfa021.com/)
作者: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首席婚姻家庭律师 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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