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转继承 >> 文章正文
转继承的法律规定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婚姻家庭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转继承的法律规定

  转继承是指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其相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一种法律制度。转继承实际上是对继承人的继承,它与代位继承有根本区别: 

   (1)产生的原因不同。转继承是因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而代位继承则是因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前,被代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已经死亡。

   (2)继承人的范围不同。在转继承中,继承人既可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也可能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而在代位继承人中,继承人(即被代位继承人)则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3)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不同。转继承人既可能是继承人的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也可能是继承人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但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则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如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

   (4)可继承的范围不同。在转继承中,即可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则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http://www.hunyinfa021.com/

    作者: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首席婚姻家庭律师 杜黄海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