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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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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网  阅读:

起诉离婚程序

    离婚手续无外乎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相对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相对便捷高效,双方需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但对于离婚协议也有较高的要求,即夫妻双方要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否则则要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程序则较为复杂,要经历立案、调解、应诉答辩、开庭审理,这些严格的程序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比较复杂,而且程序上出错有可能导致实质上的风险加重,因此更建议大家能聘请律师代为诉讼,欧瑞腾律师事务所会有许多的专业婚姻律师,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调取您无法调取的证据,协助您完成整个诉讼程序,相信对您离婚诉讼非常有帮助。

 起诉离婚的程序

  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起诉,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2、法院一般在收到原告起诉书后两周内通知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法院出具调解协议书;若调解不成,则法院立案准备开庭。

  3、开庭前准备: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4、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起诉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

  5、法院判决(调解)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网http://www.hunyinfa021.com/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网 首席离婚律师 杜黄海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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