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增值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xml:namespace>
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婚后还贷增值的部分如何计算?要不要把利息算进去?判决给予补偿有什么依据?房价下跌的话,又如何适用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长期从事民事审判的上海一中院民一庭庭长吴薇法官提出,还贷增值的计算方法只是确定补偿的一个基础,还要考虑婚姻的长短、照顾子女、保护妇女权益等综合因素,在计算方法各有利弊的情况下,合情合理进行适当调整,“这方面的确还有一些争议,最好高院日后能明确下来。”
付忠文同样提到上述问题。他说,夫妻婚后还款及所对应房屋增值价值总和,最好以婚后所还本金占最初购房时房屋总价(购房价格加上税费)的比例进行计算,这样才比较公平。
若有一天,房产出现贬值呢?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一书中的观点是,若出现跌价,夫妻应共同承担,但若女方符合法律规定的需要照顾的情形,可根据该情况多分财产以求平衡。
此书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发行,作者均为参与该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的资深法官。
而付忠文则认为根据公平原则,若非产权人一方并无法律规定的应当给予照顾的法定情形或酌定情形,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跌价损失。
“解释(三)出台后,很多客户打电话给我们咨询是否可达到规避法律的目的。比如产权人为防止房屋增值被分割,哄骗配偶借房居住,将房屋租金用于还贷,且将房屋出租和管理事宜委托给专业地方或父母去做,这样产权人婚后还贷的部分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付忠文建议,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而非一刀切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