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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挽回感情 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 和好没多久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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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网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咨询网  阅读:

男子为挽回感情 房产证上加女方 和好没多久又起诉离婚 

    赵婷怀疑丈夫有了外遇。为了挽回妻子的心,张亮特意在房产证上加上了赵婷的名字,但没过多久,赵婷依然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近日,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

 

    2009年,张亮和赵婷结婚,刚开始两人感情还算不错,不过随着张亮应酬越来越多,两人吵架也变得频繁。

 

    2011年,赵婷偷看了丈夫的电话记录,发现丈夫与一个陌生号码联系非常频繁,不时还有内容暧昧的短信,这让赵婷无法接受,一怒之下要离婚。这可急坏了两家的老人,双方父母纷纷出面劝说,张亮也解释称那个号码不过是单位一个同事的,因为工作关系所以经常联系,并没什么特别。可赵婷并没有就此安心,她表示想要自己放心,必须在房产证上加名。原来张先生结婚之前,在父母的资助下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张先生婚前个人财产。一旦离婚,赵婷很难分到房产。听了这个要求,张先生有些为难,但为了不让妻子离婚,他还是答应了,随后双方到房产局办了手续。

 

    两人和好没多久,赵婷发现丈夫不但依旧经常夜不归宿,还悄悄给手机加了密码。赵婷质问丈夫为何要如此对她,张先生则是冷言冷语,说房子都给你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几个月下来,日子过得比之前更加痛苦,这一回,赵婷铁了心要离婚。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房产如何分配产生了分歧。赵婷认为,自己的名字已经在房产证上了,就必须平分。张亮则表示,自己为表明真心,和赵婷一起好好过日子,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没想到才几个月,赵婷就要离婚分割房产,赵婷要求加名字是有目的和想法的。

 

    最终法院根据房屋实际使用状况以及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的较短时间内赵婷就起诉离婚,与两人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时的合理预期发生了重大变化等因素,判决准许两人离婚,房屋归张亮所有,张亮一次性给付赵婷房屋补偿款14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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