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约定开支AA制离婚了丈夫起诉前妻 要她还钱字号 ?xml:namespace>
前段时间,电视剧《AA制生活》热播,现在电视里的剧情发生在了我们身边。
妻子写借条找丈夫借款4万元,钱还没还,两口子就离婚了。讨债无果,丈夫拿着借条把前妻告上法庭。
历经一审二审申诉,这场官司于近日画上了句号。
婚后开支实行AA制
2004年叶芳和王林再婚了。
结婚前,两人就商定婚后开支实行AA制,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孩子。2005年下半年,叶芳的女儿考上了大学,因为手头比较紧张,她就找丈夫借点钱。王林同意借钱,条件是让叶芳写个借条,她答应了。
“今借到王林现金肆万元正……”借条上,叶芳承诺到期后先还3万元,剩下的1万元等女儿大学毕业后,分期还给王林。但是,钱还没来得及还,2005年末,两人因为各种原因离婚了。
离婚后,叶芳绝口不提还钱的事,王林找了她几次无果后,只好起诉到法院。
法院判叶芳遵守承诺还钱
经审理,法院认为,借条对借款金额及偿还的具体方式都进行了具体明确的约定,表明叶芳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仍同意向王林偿还该笔借款。
叶芳、王林双方形成借条的事实应视为双方对该笔财产属王林个人所有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形成了合意,该借条即为该合意的书面形式。同时,基于双方婚后在经济上实行独立开支的事实,叶芳应遵循其承诺,对该笔借款承担偿还义务。
“借款应该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这钱我不能还。”法院判决后,叶芳很委屈,前几天她找到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申诉,申请检察院为自己抗诉。
五分院审查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对夫妻间借款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允许夫妻双方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对其财产通过借贷关系的方式进行处分,使财产属一方所有。本案中,王林所持的借条对借款金额及具体偿还方式都有明确约定,表明叶芳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仍同意向王林偿还该笔借款。
叶芳在原庭审中认可借条系自己书写,且明确表示双方婚后在经济上系独立开支,故双方的借款关系依法成立。最终五分院支持法院判决并不予提请抗诉。来源:重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