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 >> 文章正文
[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起诉离婚费用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网  阅读:

[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起诉离婚费用

  离婚起诉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但一般的离婚案件,不存在胜诉、败诉,因此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共同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起诉费怎么收中涉及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 杜黄海)

上海离婚律师,上海离婚律师咨询,上海婚姻律师http://www.hunyinfa021.com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