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咨询】办了结婚仪式15年未领结婚证,“离婚”时只算同居关系
摘要:同居15年竟然未领结婚证,直到向法院起诉离婚,才得知两人婚姻关系并不成立,“夫妻”关系不被法律所承认。近日,灵璧县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桩离婚纠纷案。
同居15年竟然未领结婚证,直到向法院起诉离婚,才得知两人婚姻关系并不成立,“夫妻”关系不被法律所承认。近日,灵璧县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桩离婚纠纷案。
家住尤集的阿珠(化名)与华某经人介绍相识,1996年4月,两人按照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于同年10月生育一子。然而,双方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15年期间,竟然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直到起诉之日,双方均未感觉有什么不妥,认为他们理所当然是“夫妻”关系。
经法院释明,两人得知自1994年2月1日起,未领结婚证的同居关系不属于事实婚姻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原告阿珠遂向法院申请撤回离婚诉讼请求,同居关系由双方自行解除,诉讼请求变更为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权纠纷。
经法院多次调解,原、被告已无和好的可能,法院遂判令原、被告的非婚生子随原告生活,被告按月给付抚育费300元,直到其独立生活为止,原、被告在同居期间的8万元钱债权各自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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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 杜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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