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案例】儿子儿媳疑假离婚成真分屋 九旬翁起诉争房产
摘要: 为争夺琶洲一栋四层半的拆迁楼,广州一位93岁高龄的老翁起诉儿子陈先生和孙子,称该楼房是其出资建成,与儿孙协议约定有生之年仍为其所有,请求法院对登记在儿孙名下的拆迁楼进行确权。 该案昨在海珠区法院重审,前妻赵女士坚决否认假离婚
为争夺琶洲一栋四层半的拆迁楼,广州一位93岁高龄的老翁起诉儿子陈先生和孙子,称该楼房是其出资建成,与儿孙协议约定有生之年仍为其所有,请求法院对登记在儿孙名下的拆迁楼进行确权。另一方面,陈先生的前妻在更早前就已提出起诉,声称离婚协议约定陈先生“净身出户”,请求法院将该楼房过户到她名下。陈先生却说,离婚时是怕还不起债转移财产,不料“假戏真做”。陈老伯在一审被驳回诉讼请求后上诉,广州中院裁定发回重审,昨日上午,该案在海珠法院重审开庭。
93岁高龄的陈声律。
事发
九旬翁起诉儿孙与儿媳争夺房产
祖籍化州的陈老伯年近93岁,现租住在番禺某村每月房租约500元的出租屋,只有一名朋友照顾其日常生活。2010年3月,陈老伯起诉了自己儿子和孙子,认为儿孙名下的海珠区新港东路琶洲村原朝阳大街左二巷116号房屋(下称琶洲116号楼),是他出资兴建,因而他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请求法院进行确权。
老伯表示和儿孙有协议有生之年仍拥有产权
陈老伯说,2009年12月,儿媳赵女士起诉了儿子,请求法院认定她是琶洲116号楼的所有权人,并申请法院查封,至此他才知道儿子儿媳“秘密”离婚了。而两人离婚时,离婚协议约定陈老伯的儿子陈先生是“净身出户”,名下所有房产归前妻赵女士,生意上的债务全部归陈先生。赵女士正是拿着这份离婚协议请求法院进行确权的。
但陈老伯坚称,他才是这个房屋的所有权人。陈老伯说:“我将湛江的3套房产、铺位卖掉,得款150万,建起了琶洲这个116号楼”。对于琶洲116号楼为何登记在儿子和孙子名下,陈老伯解释说,因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办证时就用儿子和孙子两人的名义领取了《集体土地房产证》,但事后写了《合约》、《协议》,明确产权在陈老伯有生之年仍属他所有。
儿媳赵玉芬和朋友走出法院。
陈生称前妻已从开发商获补偿款百多万元
记者获悉,2010年5月,由于琶洲城中村拆迁,开发商保利公司与赵女士签订了拆迁补偿合同,陈先生得知后阻止拆房。同年8月,陈先生向保利公司声明其与儿子才是房屋所有权人,9月27日保利公司与陈老伯签订了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当晚将房屋拆除了。但陈先生称,“从前妻私自签订补偿合同起,已经从保利获得100多万元的补偿款。”。参考资料来源: 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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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 杜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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