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房屋评估价的2%降至1% 3月1日已实施
从今年3月1日起,上海市房产继承公证收费下调至房屋评估价的1%。昨天上午,上海市公证协会召开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公布了这一消息。
据了解,目前现行公证收费标准是由司法部1998年制定,其中规定各类公证大多是按件收费,只有房产等少数几项是按标的物比例收费。上海市公证协会负责人介绍,上海市公证协会已经在今年2月28日发布公告,将房产继承公证收费下调了50%,此项规定已经于3月1日在全市实施。参考资料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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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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