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网】方宏进离婚案维持原判 法院称"被迫"一说缺证据
央视前名嘴方宏进离婚一案,近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维持了原判。至于方宏进之前所称是被迫写下保证书承认有婚外情,法院查明认为“被迫”一说缺乏依据。
1994年方宏进、于红伟登记结婚,2007年夫妻分居。去年初,方宏进向海淀法院起诉于红伟,要求离婚。审理中,于红伟提交了方宏进于2006年6月13日写的保证书,内容是与复旦大学某女生有不正当性关系,保证以后会忠于妻子。方宏进称保证书是他正在做直播时,在被迫的情况下由妻子口述,他书写的。
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方宏进存在过错,判决二人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同时判决方宏进每月支付女儿抚育费1800元,直至18岁。判决后,双方均上诉。方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于认为1800元抚育费太少。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方宏进被迫写保证书的说法没有证据,终审维持原判。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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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 杜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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