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争网店庭上反目 淘宝称店铺不能转让【上海离婚律师网】
王先生和妻子离婚后,二人为了曾经在淘宝网上开设的网店归属问题打起了官司。昨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先生诉称,2011年11月,他与吴女士因感情不和离婚,双方协议约定,离婚后,吴女士无条件将淘宝网上的网店转给他个人经营管理,网店任何有关联的密码,如淘宝密码、客服旺旺密码、支付宝密码等,无偿提供给他使用。但离婚协议签订后,吴女士将上述密码进行修改,导致他无法继续经营网店。且吴女士利用手中掌握的支付宝买卖,自离婚后开始大量提取现金,按照离婚协议,吴女士已经多提取了158万余元。王先生起诉要求吴女士返还158万余元、交付网店相关密码等信息,并将网店实名制变更为他的名字。
法庭上,吴女士不同意王先生的诉求,并提出反诉,称由于王先生性格暴躁,多次动手打人,她实在无法忍受,才在前夫多次威胁、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但离婚后,王先生未按照离婚协议书向她支付房屋补偿款40万元、归还个人婚前财产10万元以及分割库存商品款40万元。
吴女士说,涉案网店由她实名注册和认证,其关联的支付宝、手机、淘宝客服旺旺等也都是她实名注册和认证,离婚协议中规定由王先生继续经营网店,以及将与网店有关的全部手续无偿提供给王先生,都违反了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客观上无法实际履行。同时,由于淘宝网规定一个会员只能开一个网店,如果履行离婚协议会导致她无法开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同时给她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
吴女士要求法院撤销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淘宝账户的规定,并判决前夫支付自己相关的钱款。
法官表示,王先生在立案后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裁定对涉案支付宝账号进行查封,淘宝网也已经对涉案网店进行了查封。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淘宝网回应 店铺不能转让
此案是法院受理的首例分割虚拟店铺的财产纠纷案件,法官在庭前就淘宝网实名制通过哪些措施执行、变更是否会产生影响等问题,向淘宝网进行过了解。淘宝网答复称:实名制是靠银行账号的实名来实施的,实名制的规则在他们具体的服务规则中没有,要通过在淘宝注册身份信息时一步步完成。按照淘宝网自己的规定,店铺是不能转让的,因为信用非常重要,如果可以转让则对买售人不利,信用的参考价值也就不存在了。网店变更则需要进行认证,需要有支付宝账号与店铺进行绑定,具体的方法会指定具体的人进行操作,密码则在登录后可以重新设置。(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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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 杜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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