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瞒着妻子送情人房子怎么办
■婚外情维权案例一
刘某某(男)和王某某(女)是大学同学,大学时就确定了恋爱关系。2000年大学毕业后,两人顺理成章地结了婚。婚后他们的生活幸福甜蜜,很快有了一个儿子。刘某某很勤奋,工作能力又强,很快就当了公司副总经理,并为家庭购置了多处房产。王某某则做起了全职太太。2007年起,刘某某就经常以公司业务忙为借口夜不归宿。2009年5月,王某某从刘某某朋友处得知刘某某在外面养情人,还将其中一套房子赠与了情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考虑到孩子还小,加上刘某某发誓要与那个女人断绝来往。王某某选择了原谅。但是,刘某某送给情人的房子,王某某能要回来吗?
■解析
《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刘某某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夫妻共同房产赠与情人,该情人明知刘某某的赠与行为未得到妻子的认可,故该情人非善意第三人,刘某某的赠与行为属无效,王某某可行使权利撤销刘某某的赠与,要回该套房屋。
■婚外情维权案例一
刘某某(男)和王某某(女)是大学同学,大学时就确定了恋爱关系。2000年大学毕业后,两人顺理成章地结了婚。婚后他们的生活幸福甜蜜,很快有了一个儿子。刘某某很勤奋,工作能力又强,很快就当了公司副总经理,并为家庭购置了多处房产。王某某则做起了全职太太。2007年起,刘某某就经常以公司业务忙为借口夜不归宿。2009年5月,王某某从刘某某朋友处得知刘某某在外面养情人,还将其中一套房子赠与了情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考虑到孩子还小,加上刘某某发誓要与那个女人断绝来往。王某某选择了原谅。但是,刘某某送给情人的房子,王某某能要回来吗?
■解析
《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刘某某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夫妻共同房产赠与情人,该情人明知刘某某的赠与行为未得到妻子的认可,故该情人非善意第三人,刘某某的赠与行为属无效,王某某可行使权利撤销刘某某的赠与,要回该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