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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格格”淘宝皇冠网店虽虚拟,离婚网店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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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咨询 139 1722 7080  阅读:

七格格”淘宝皇冠网店虽虚拟,离婚网店如何分割

    前不久,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接到一起离婚诉讼,叫人伤脑筋的是,双方要求分割的财产是夫妻两人共同打理、生意蒸蒸日上的淘宝金皇冠网店,去年利润上百万元。

 

    近年来,因离婚而牵扯出网店财产分割纠纷的案件并不罕见。更有甚者,离婚时不争房不争车,争着要“QQ农场、网游装备等虚拟财产,闹得不可开交。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国的网络商店大多既无工商登记,也无缴税记录。这样一家存在于虚拟网络的店铺究竟算不算一种财产形态?它的收益该如何核算?即便把当前的账算清楚,成长中的网店接下来数年的收益,又该如何补偿?一个个问号,都是难解的题。

 

    法律专家指出,随着网络化生活的普及,类似案件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在法律和电子商务行业规范不够明晰的情况下,要厘清原委着实考验智慧。

 

 

夫妻网店一年利润上百万元,可惜夫妻做不成了

 

 

    此番把网店分割闹上法庭的,是一家在淘宝网颇有知名度的夫妻档女装店七格格

 

    “七格格创立于2006年,如今店铺已拥有两个闪闪的金皇冠,其信用记录显示,店铺已完成超过140余万笔交易。

 

    这是一段典型的网络商店创业传奇,从花4000元进到第一批货,到推出自有设计品牌,再到2011年实现销售额2.5亿元,无数人羡慕、钦佩着这对年轻夫妻的幸运与胆识。

 

    然而,就在网店经营如火如荼时,今年年初,七格格闹出退出一说。当时宣布退出的是女方,也就是网店CEO曹青。她在微博中向外界解释:因个人原因暂时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

 

    “七格格是否会分家,要怎么分,人们议论纷纷。

 

    记者调查发现,夫妻两人都是“80,结婚七年多,孩子三岁。男方何生杰是大学讲师,教学任务并不重,女方曹青专职经营淘宝网店,夫妻俩几乎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都花在了打理网店上。

 

    三四年下来,网店有了固定联络的生产厂家和越来越庞大的客户群。根据男方提供的账目明细,2011年粗算利润达上百万元。

 

    生活的伴侣成了生意合伙人,孰料,生意火了,感情却冷了。而今,不仅伴侣做不成了,而且女方坚决要求结束两人共同打理淘宝网店的状态,也就是说,连生意上的合作也不可能了。

 

 

不争房不争车,就争网店经营权

 

 

    事实上,劳燕分飞时,为了一家曾经共同经营的网店对簿公堂的,这并不是头一遭。

 

    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曾遇到一对离婚时不争房不争车、就争网店经营权的“80夫妻。

 

    女方手握一份写明男方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书到法院,要求按协议执行。叫人奇怪的是,协议书上约定的财产着实不少,房子、车子、存款,总价值何止百万元,但双方的注意力全都盯在曾经共同经营的淘宝网店上,因为倾注多年心血,双方谁都不肯对经营权让步。

 

    去年,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也受理了全市首例因夫妻离婚请求分割网店财产的案件。

 

    空姐丁某与丈夫黄某于200610月结婚,去欧洲度蜜月时,带回不少物品,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两人在篱笆网上发帖销售这些物品,居然很受欢迎,随即萌发了做网络代购生意的念头。20071月,夫妻俩在淘宝网开设网店小白代购。丁某以实名注册账户,负责提供货源,丈夫黄某专职经营网店,一时生意火爆。20077月,两人开设小白代购实体店,同年9月注册小白代购官网。

 

    生意正兴隆,谁知丈夫却出了轨,两人离婚,房产等固定资产经法院判决归丁某所有,黄某分得一定数额的补偿款,但网店收益当时并没有提起分割。去年2月,丁某再度提起诉讼,要求前夫支付网店经营所得80万元。

 

    丁某称,小白代购网店是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开设,经营所得一直为男方持有,从未分割。支付宝记录上的营业额为273万元,银行POS交易共计163万元,另有约200万元为现金交易。按照一般零售业30%的利润率估算,总收益不下190万元,这笔收入理当分割。

 

 

非企业化运作,网店分割只能靠双方协商

 

 

    有人认为,像淘宝店铺这样的虚拟商店,其实根本算不上财产,两个金皇冠的店铺,难道一人分一个金皇冠不成?不过,大多数法律工作者认为,网络商店属于电子商务范畴,与实体店铺一样能带来经济收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也该被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网络商店在我国尚是新生事物,大多数店铺既无工商登记,也无缴税记录,更没有严谨的行业规范。收益该如何核算,知名网店价值如何评估、又该如何分割,这些都是虚拟世界之外的现实难题。

 

    在七格格一案中,男方提供了一份明细表。一是支付宝流水账本,以证明营业额;二是进货清单,证明成本;三是人员开销,夫妻俩一度实在忙不过来,请了两位阿姨帮忙发货;还有花在买淘宝网站上广告位的宣传费用等。但网店毕竟不是公司化运作,财务根本谈不上规范,也就影响了资产测算的准确性。

 

    更让人伤脑筋的是,如果把网店归属一方,另一方得到的补偿应该是面对当下,还是面向未来?网店尚在运营中,前几年赚来的钱基本投入扩大生意,是一笔流动资产。再者,就算把当前的账算清楚,成长中的网店接下来数年的收益也有前人的付出,又该如何补偿?

 

    法官认为,这种夫妻分店,就好比企业内股权分割,基本上要靠双方协商,将各自贡献率考虑在内。

 

 

网络化生活普及,网络财产规范有待细化

 

 

    采访中,一些法官告诉记者,除了分割网店财产的案件,近年来,一些夫妻为分割虚拟资产而闹到法院的也不少。比如,有人要求分割双方共用账号下“QQ农场里的数百万资产,还有人要求分割双方共用网游账号赢得的游戏装备……虽然很多人觉得这些事不可理喻,但随着网络化生活的普及,相关领域势必需要形成一系列可操作的财产规范。

 

    就网店分割之事,记者还询问了淘宝网站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从20107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开始正式推行网店实名登记制度,淘宝店铺以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来确定网店的所有权,如果要分割,也只能分割支付宝账户内的资产。目前,淘宝店铺尚无法继承和转让,为防止出现管理上的混乱,网站有网店不得转让的明确规定。

 

    然而现实中,店主对分割、转让网店财产的需求不断涌现,而网店的继承也终将成为绕不开的问题。

 

    “七格格一案中,女方曹青曾发过这样一条微博:今天被闺蜜和爸妈彻底教育了,三年七格格,只有工作,忽略家人,忽略朋友,忽略自己,忽略爱好。我成了一个不会也不懂生活的人……”

 

    “只有工作,忽略家人可能是众多网店经营者的共同状态,最后难免导致出现家庭问题。来源:解放牛网 解放日报最高法:公民可直接起诉垄断企业

  今天(5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如果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该受理;对于联合提价等垄断行为,被诉垄断企业应承担举证倒置责任。该规定61日起实行。《反垄断法》自200881日实施以来,除去年底曝出发改委等部门对宽带接入市场进行反垄断调查外,鲜见反垄断案例。而该规定的实行,将有助于缓解反垄断诉讼中原告取证难、证明垄断行为难的难题。

 

起诉垄断不需行政认定

 

  记者了解到,《反垄断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对垄断企业的调查和处罚等多项内容,并规定垄断企业如果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起诉垄断企业,是否要以行政机关的执法认定为前置条件,一直存在争议。

 

  最高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今天介绍,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后,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或者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起诉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受理条件,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只要原告有证据证明受到损失,均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垄断企业承担侵权责任,反垄断民事诉讼不需要以行政执法程序前置为条件。

 

省会城市中院管辖一审

 

  今天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法院及最高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管辖,这意味着,除特殊指定外,垄断民事案件主要由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中级法院审理。

 

  此外,对于群体诉讼案件,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告因同一垄断行为向有管辖权的同一法院分别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在不同法院起诉的,后立案的法院在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在7天内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先立案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加重垄断企业举证责任

 

  最高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受理垄断民事纠纷61件。从案件所涉领域看,既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引发的案件,又有因垄断协议而引发的案件。从诉请赔偿案件来看,最大的索赔数额达2亿元。从审结的案件来看,原告胜诉的较少,这与原告取证较难有一定关系。

 

  孙军工表示,从诉讼实践来看,原告取证难、证明垄断行为难已经成为反垄断民事司法的难题。如果不缓解这一难题,受害人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护,为此,司法解释对于举证责任分配、免证事实、专家证据等问题作了解释和细化。

 

  比如对几个企业约定联合提价等行为,司法解释规定,属于《反垄断法》第13条第1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垄断协议的,被告应对该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垄断企业对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等行为将要承担举证倒置责任。

 

  最高院民三庭庭长孔祥俊表示,司法解释对于公用企业以及具有独占经营资格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也适当减轻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比如对社会公认的时间较长垄断企业,原告就不再对被告的垄断地位承担举证责任。孔祥俊表示,当事人还可以申请专业人员出庭,来协助查明事实。(南方网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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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 杜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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